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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為因應疫情日益嚴峻,配合交通部政策指示,109年4月1日起搭乘國內客運航線乘客皆須配合量測體溫,倘乘客連續量測2次額溫均超過37.5°C,或第二次量測耳溫超過38°C者,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5款及第3項規定,不得搭乘大眾運輸,並勸導體溫過高乘客返家休息及就醫,航運業者則配合協助完成退票等相關手續。另要求乘客搭乘大眾運輸須全程配戴口罩,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健康安全。
二、自109年4月1日起居家檢疫者全面禁搭國內航線班機或船舶,倘您屬於返台須居家檢疫之離島居民,應先於本島完成居家檢疫14天,確認健康無虞,再返回離島。有關各縣市防疫旅館相關資訊可至台灣旅宿網(https://taiwanstay.net.tw/)防疫旅宿專區查詢。